公共服务品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真正底座

(本社讯 记者朱晨辉报道)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商文江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为切入点,展开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深层论述。他向记者表示:今年6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提取情形由6种拓展至9种,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等用途,并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这一修订及时回应了平台经济和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的趋势,体现了法律制度对社会结构变化的主动适应。“一个法律制度能够及时回应社会结构变化和群众需求,本身就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体现。”

商文江着重分析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与中国商业实际相结合的问题。世行于2022年底将评估体系由DB全面升级为B-READY,从监管框架、公共服务与效率三大维度对企业全生命周期进行考察,其核心指向是公共服务能力。然而,国际标准与中国实际之间存在不容忽视的差异。他以“异地执法”为切入口指出,近年来“远洋捕捞”式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严重破坏了营商环境——跨区域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及个人财产,程序上扩张地域管辖,实体上扩张入罚入罪,裁量上扩张罚没。“这类行为不仅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更严重打击了企业家的投资信心,使市场主体无法形成稳定的行为预期。”商文江表示,值得关注的是,“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已写入“十五五”规划建议,体现了国家层面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

商文江结合自己曾长期在地方政府工作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的经历指出,2024年8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以19项禁止性条款划清政策“红线”,明确禁止无依据的税收优惠、差异化补贴等行为,终结了传统“拼政策洼地”的“内卷”竞争。在这一制度变革背景下,各地招商引资工作实际上比拼的是两大能力:一是产业生态和配套环境的完善程度,二是公共服务品质的高低。真正吸引优质企业和人才长驻的关键因素,已不再是短期的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而是长期稳定、高效透明的法治环境与公共服务。

商文江鲜明地提出,公共服务品质才是招商引资的真正底座。这一底座至少涵盖三个维度:法治保障的可预期性——执法的规范性、公平性和透明度;行政服务的便捷高效——“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数字化政务服务能力;制度供给的持续优化——财政、税收、人才等配套政策的稳定性和协同性。“各地应当将建设重点从‘拼政策洼地’转向‘拼服务高地’‘拼法治高地’,这才是真正能够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招商的坚实基础。”

作者介绍:商文江,浙江金华人,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原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专家库专家(第一批),雄安新区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第六届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中国宏观经济学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第六届公安部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出口管制专业方向负责人。作为全球法商人才培养的领军人物,率先提出新法商架构以“一‘例’、二‘定’、三‘合’”为核心,充分体现了法科与商科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