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與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于飛副校長出席並講話

6月7日,中國政法大學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與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成立儀式在京隆重舉行。同步舉辦的“法治築基、商業有序 – 地方政府促進招商引資和高質量發展路徑”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公益)大講堂(2026)首期活動匯聚法學界、金融界、企業界及新聞界近百位專家學者與實務代表,共同聚焦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理論前沿與實踐路徑。

中國政法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於飛,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政法大學四川研究院名譽院長、前商學院院長商文江,中國人民銀行首席研究員、中國製造業金融研究院院長鄒平座,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管曉峯,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北京市法學會互聯網金融法治研究會會長張柔桑,北京律師法學研究會會長徐家力,北京企業法治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朱崇坤,北京物資學院法學院院長吳長軍,中國行業報協會副會長李振中,上海大學法學院企業法治與創新發展研究中心主任何忠成,心海集團董事長、北京山東企業商會副會長鮑世超,中科投資董事長吳曉平,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政務部主任候佔廠,清華大學中俄戰略研究所研究員鄒啓先等出席活動。

于飛在講話中指出,當前全國各省市密集落地營商環境優化政策,營商環境主管部門聚力招商引資與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關於“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部署。中國政法大學立足法學頂尖學科優勢,組建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與數字金融研究中心,開展系統性課題研究,旨在打通法學理論、金融研究、政府實務、企業發展之間的溝通壁壘,爲地方政府破解招商引資實操難點提供智力支撐。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于飛強調,法治化營商環境是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的關鍵詞,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的關鍵詞。經濟要發展,特別是民營經濟要發展,必須有一個好的營商環境。而營商環境的核心要義,在於法治化的保障——因爲法治提供明確的預期。

于飛進一步闡釋民法四大根本性制度與營商環境的內在關聯。一是平等的民事主體制度,無論主體大小強弱,在法律地位上一律平等;二是財產權制度,涵蓋確權、交易與保護三個環節;三是合同制度,作爲交易過程與工具的確定機制;四是侵權責任制度,保障交易成果不受非法侵害。“民事主體制度確定平等的交易主體,財產權制度確定交易的起點,合同制度確定交易的過程和工具,侵權責任制度確定交易的結果不被侵害。這四項制度如果都能落地,法治化的營商環境自然就具備了最重要的要素。”

談及“法”與“商”的關係,于飛表示,法治化營商環境中有兩個關鍵點:法治是手段、是保障,商業是目的、是結果。中國政法大學以法學爲優勢和特色,同時經濟學、工商管理等學科協同發展,商學院在商文江院長帶領下長期走“法商融合、相互促進”的特色發展路線。今天研究中心的成立,正是法商融合的又一璀璨成果。

于飛代表學校對研究中心提出三點希望:第一,服務學校“一中心多基地”發展戰略,與法學深度融合,立足北京、面向全國,不困守於校園之內,而是向雄安、海南、新疆、四川等戰略要地開放延伸;第二,廣泛鏈接資源,在鏈接過程中產生新的增長點、形成共同理念、促成共同行動;第三,廣泛服務於政府、企業和社會,在社會服務中實現自身價值的提升。

與會專家一致認爲,法治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核心要素。中國政法大學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與數字金融研究中心的成立,以及公益大講堂的常態化舉辦,將爲各地營商環境建設注入持續的法治動能,助力招商引資提質增效、實體經濟行穩致遠。未來,研究中心將持續立足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優勢,下沉地方調研、對接政企需求,以法治力量護航市場。(朱晨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