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飞单”愈演愈烈 行业生态扭曲亟待治理

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长期业务新造保单保费同比增长50.6%,高达3309亿港元,再度刷新历史纪录。与此同时,跨境销售和“影子转介人”的问题始终如影随形。“飞单”是最扭曲的行业形态之一。

监管的东风吹向香港保险市场

  过去两年,内地保险市场“报行合一”改革深入推进,有效遏制了保险销售中的高佣金乱象。如今,监管的东风吹向香港保险市场。

  日前,香港保监局(IA)发布《关于获授权保险人就分红保单向持牌保险中介人提供酬劳结构的应用说明》(下称:《应用说明》),对分红险保单佣金发放比例规定:首个保单年度支付的佣金,不得超过总佣金的70%,剩余的佣金必须在之后的最少5年平均分摊。

  虽然这一佣金新规被多家媒体报道冠以“港险版报行合一”,但其实际上并非“报行合一”,而是佣金的分期支付要求,是以佣金结构改革为切入点,重塑行业激励机制的新规定。

  佣金新规并非“港版报行合一”

  《应用说明》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绝大多数分红险保单首年支付的佣金不得超过总佣金的70%,剩余的佣金必须在之后的至少5年平均分摊。

  同时,新规适用于所有的期交分红险,不包括趸交产品和税收优惠产品合资格延期年金(QDAP),覆盖对象为香港所有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的13万持牌代理人。

  值得注意的是,《应用说明》还规定了五种可豁免要求的情形。例如,银行渠道卖的保险(因为银行和客户关系更稳定,天然倾向于长期服务)、卖给资产超800万港元的“专业投资者”的保单,以及一些考核“客户满意度”、“续保率”的奖金,也可以不受限制。这些豁免条款体现了监管的灵活性和对市场实际情况的考量。

  尽管多家媒体将这一新规称为“港险版报行合一”,但实际上它并非对标内地的“报行合一”,而是聚焦于佣金结构的调整,旨在通过分期支付的方式重塑行业激励体系,推动保险中介提供更长期、稳定的服务。

  从产品机制来看,受历史原因影响,香港保险承袭英国体系,香港保险开发不存在附加费用率的概念,而是用真实的费用率假设(销售费用+业务管理费用)进行定价,精算层面已避免“费差损”问题。故而,主流香港分红险都是满足总费用水平不超过定价费用的,符合“报行合一”的要求。

  从内容上看,《应用说明》实则为佣金的分期支付要求。其本质是调整分红险保单的佣金结构(不改变佣金总数),确保持牌保险中介人提供持续服务,最终提高客户满意度。

  其具体体现在;分红险期交保单的首年佣金最多只能占总佣金的70%;剩下的30%佣金,要在保单生效后的第2到第6年(至少5年)里平均分摊;如果保单的缴费期短于5年,就按实际缴费期分摊。这种设计确保了销售人员不能再做“一锤子买卖”后就撒手不管,而是必须提供持续服务才能获得全部佣金。

  事实上,不仅是香港保险市场,早在今年4月内地也有类似佣金发放的新规出台。4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

  《通知》的第七条规定了佣金的分期支付要求,“对于缴费期5年(含)至10年的保单,佣金发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对于缴费期10年及以上的保单,佣金发放时间不得少于5年。”

  从行业影响来看,新规实施后,市场苦之久矣的“经纪人返佣”乱象有望得到遏制。一位港险代理人表示:“经纪人返佣做坏市场,对于长期服务客户的代理人太不公平。从长远而言,新规对代理人和客户都是好事。”

  保险乱象销售频发,i云保陷“飞单”风波

  在政策出台的背后,近年来香港保险市场持续升温,内地访客赴港投保热潮涌动。2023年,内地访客赴港购买的个人人寿保险新单保费约590亿港元,同比增长约27倍。2024年,这一数字继续增长至628亿港元,占香港个人业务总新造保单保费的28.6%。

  步入2025年,香港保险市场热度持续攀升。一季度数据显示,香港新单保费达到934亿港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652亿港元,同比上升43.1%。尤其是自7月1日起,港元分红保单演示利率上限从7%下调至6%,非港元分红保单调整为6.5%。政策公布后,市场反应强烈,不少保险中介借机炒作所谓高利率“最后窗口期”,推动销售情绪高涨。

  与此同时,在市场高热背景下,无牌销售、违规返佣等各类销售乱象亦频频发生。其中,其中“飞单”行为尤为典型,互联网保险平台“i云保”所涉案例备受关注。

保险中介拿“佣金”变成私下违规拿“转介费”

2025年,香港保险市场再度迎来爆发式增长。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长期业务新造保单保费同比增长50.6%,高达3309亿港元,再度刷新历史纪录。

然而,在亮眼的业务数据与繁荣表象之下,跨境销售和“影子转介人”问题始终如影随形。“转介”本是保险业合规的业务辅助模式,但如今在小红书、微信等社交媒体上,不少无牌“转介人”通过制造焦虑或许诺回扣,诱导内地访客赴港投保;部分内地理财讲座亦暗度陈仓,夹带港险销售。

部分香港持牌保险经纪公司实际沦为合规“通道”,“佣金”演变为“转介费”支付出去。而在利益诱惑下,行业衍生出“人在甲公司,单在乙公司做”的“飞单”现象。

在香港保险行业中,除了保险公司,还有代理人、经纪人及转介人等不同的角色。其中,代理人和经纪人就是一般意义上的保险中介,主要的职能是销售保险;而转介人不持有香港保险经纪牌照,角色主要是帮助持牌经纪人开拓客源、对接潜在投保人,并且可以就此收取一定的报酬。

作为港险市场中最扭曲的“转介”形态,“飞单”横跨了代理(Agent)与经纪(Broker)两大渠道。专属于特定保险公司的持牌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与客户基本谈妥保单后,私下将保单转介给持牌保险经纪公司,并以经纪公司的名义与客户签单。代理人以此绕过所属险企的监控,套取远高于常规佣金的“转介费”回报。换言之,“飞单”的本质就是代理人改做转介人的角色,由心安理得拿“佣金”变成私下违规拿“转介费”。

财新近期获取的一份材料显示,一次涉嫌“飞单”的保单举报多达1300余份,均有明确的保单编号可查。涉案代理人至少数十人,案发时主要任职于友邦保险、英国保诚、中国人寿等头部险企,涉及保单金额预估达2亿港元。相关人士已于2026年1月将上述材料递交至香港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