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老牌新聞集團今日曝出收到內含白色晶體粉末的恐嚇信。集團報案後,一名24歲男子因涉嫌刑事恐嚇被警方逮捕。
據“星島頭條”官網今日凌晨3點報道,星島新聞集團大廈發生刑事恐嚇案件。
報道稱,集團旗下《星島申訴王》編輯部於28日收到一封藏有不明白色晶體粉末的信件。該信件以平郵寄出,以一張A4紙對摺當信封,郵戳顯示爲今年9月24日經香港郵政處理,寄件人自稱“大埔陳奕迅”及“大埔張敬軒”。
編輯部拆閱信件時,發現信封內藏有不明白色結晶狀粉末。信紙則爲單頁電腦打印的黑白文件,以廣東話口語撰寫,措辭激進。聲稱不滿一年前投訴一間桌遊店的事件未獲刊登,斥責編採部意圖包庇,寄件人更在信中宣泄多項個人恩怨,揚言要“替天行道”採取行動。
編輯部報警後,警方派出爆炸品處理課(EOD)及刑事調查隊探員到場處理,並檢走有關證物,經調查後將案件列作“刑事恐嚇”處理,交當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追緝寄件人歸案。
後續報道顯示,警方依託郵政記錄、IP、文字溯源等線索快速鎖定嫌疑人,一名24歲當地男子被捕,涉嫌刑事恐嚇,目前正扣留調查。
對此,星島新聞集團強烈譴責任何企圖威脅新聞自由及員工安全之行徑,並表示編輯部會一如既往秉持客觀專業,恪盡職守爲公衆發聲,絕不向惡勢力妥協。
據報道,近年香港曾發生多宗同類案件,包括特首辦、主要官員及法官都曾收到內含白色粉末及恐嚇字句的信件,驚動警方及消防,並檢走證物化驗。另外亦有保險公司收到寫有“內有炭疽”、附有粉末的信件,經警方及爆炸品處理課調查後,證實粉末多爲無毒物質(如砂糖或玻璃粉末),警方列爲刑事恐嚇處理。
據瞭解,香港《刑事罪行條例》下的刑事恐嚇,不需要真地實施暴力,只要向他人傳達威脅、令對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即構成;就算粉末無毒,只要信件帶有恐嚇內容,就可以入罪,最高可監禁5年。
《傳媒見聞》查閱資料發現,星島新聞集團有限公司(Sing Tao News Corporation Limited)是香港一家在全球華人地區提供跨媒體內容及服務的媒體企業,出版多份報章、雜誌、圖書及多媒體內容,也是香港現存歷史最悠久的主流華文跨媒體集團之一,屬於香港主流媒體第一梯隊。
集團名稱“星島”中的“島”,指香港島而非新加坡。
《星島日報》是集團主要收費報章,在香港以及北美地區發行。該報1938年由 “萬金油大王、報業鉅子”緬甸華僑胡文虎創辦,至今80多年曆史,是香港碩果僅存的老牌報系,一直是香港、海外華人社區最重要華文報紙之一。
星島新聞集團於香港交易所上市(港交所:1105),其前身是泛華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是一間以出版與傳媒爲業務的企業。
2021年1月28日,中國內地地產發展商佳兆業主席郭英成的女兒郭曉亭以3.7億港幣購星島新聞集團28%股權,成爲星島最大股東。當年6月郭英成、郭曉亭獲委任爲集團董事會主席、副主席。
《星島申訴王》是星島新聞集團旗下主打民生維權的欄目,專門接收市民投訴、調查商家糾紛,相當於香港媒體的民生曝光平臺,經常收到大量市民投訴素材。該欄目本身有選題篩選權,並非所有市民投訴都一定會刊登,這也是本次衝突的根源。